正文 -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决定设置全国机械工业小企业质量管理奖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决定设置全国机械工业小企业质量管理奖
[中机质协]    2006-8-7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决定设置全国机械工业小企业质量管理奖
 
日前中机质协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机械工业小企业质量管理奖(试行)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
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约99%以上,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已经成为我国工业经济的重要增长点,而小企业,特别是民营小企业在整个中小企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推动机械工业装备水平整体提高,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决定在原奖项的基础上设置全国机械工业小企业质量管理奖。
全国机械工业小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小企业质量管理奖是机械工业授予小企业质量奖项中的最高奖励。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与经营机电产品的小企业,包括国有、股份制、集体、私营和中外合资及独资小企业,符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稿)》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可由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汽车质量主管部门(行业办、联合会)、机械质协,机械工业各专业协会(全国性)等单位推荐,由上述其中一家初审把关,写出评价推荐意见后上报。外资或独资小企业可以不经推荐,直接申报。对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评审办公室联系。
2006年的推荐、评审工作由中机质协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创奖评审委员会领导(简称评委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机质协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申报小企业质量管理奖需经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可委托中机质协用户工作委员会或各省机械质协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协会公告栏中机质协[2006] 3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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